根据征收工作要求,现将泉眼镇土地储备16号、20号地块项目涉及房屋主张权利情况公示如下:
序号 |
房屋编号 (项目名称) |
房屋坐落 村屯 |
房屋所有权人姓名 |
现主张权利人姓名 |
现主张权利人 身份证号 |
1 |
QXQ-22 |
新立村前甸子屯 |
邵永清 |
赵晓东 |
220105********0413 |
2 |
QXS-37 |
新立村邵大屯 |
谢永祥 |
肖凤明 |
220111********2421 |
3 |
DF-23 |
火石村东付屯 |
无证房屋 |
叶晓明 |
220104********9035 |
本公示自张贴发布之日起,公示期为15日,在公示期间内如无人书面提出异议,按照房屋现主张权利人予以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书。
公示地址:
1.土地储备16号、20号地块项目村屯显著位置;
2.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(www.cclm.gov.cn);
3.城市晚报。
监督电话:0431-81331264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社区安居办公室